稅負轉嫁
一、稅負轉嫁籌劃規(guī)律的基本原理
稅負轉嫁意味著稅負的實際承擔者不是直接繳納稅款人,而是背后的隱匿者或潛在的替代者。稅款的直接納稅人通過轉嫁稅負給他人自己并不承擔納稅義務,僅僅是充當了稅務部門與實際納稅人之間的中介橋梁。由于稅負轉嫁沒有傷害國家利益,也不違法,因此,稅負轉嫁籌劃受到納稅人的普遍青睞,利用稅負轉嫁籌劃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已成為普遍的經濟現(xiàn)象。
二、稅負轉嫁籌劃基本技術
(一)順轉技術
納稅人將其所負擔的稅款,通過提高商品或生產要素價格的方式,轉移給購買者或最終消費者承擔,這是最為典型、最具普遍意義的稅負轉嫁形式。比如,在生產環(huán)節(jié)課征的稅收,生產企業(yè)就可以通過提高商品出廠價格而把稅負轉嫁給批發(fā)商,批發(fā)商再以類似的方式轉嫁給零售商,零售商最終將稅負轉嫁給最終消費者。順轉技術一般適用于市場緊俏的生產要素或知名品牌商品。
順轉技術的基礎是價格平臺,如果將順轉技術與轉讓定價策略及集團經濟結合起來,會顯示出更大的威力。順轉技術運作靈巧,有時能夠起到“四兩撥千斤”的奇妙效果。
順轉技術很難將企業(yè)所有稅負都實現(xiàn)轉嫁。從實踐情況來看,能夠進行順轉的,主要是那些難以查定稅源的商品,即那些征稅時無法確定其最終負擔者的稅種。比如對香煙繳納的消費稅,香煙的消費者實際上是香煙消費稅的承擔者,但由于預先并不能確定每包香煙的消費者(或購買者),因而只能以香煙為標準,以其制造者和販賣者為納稅人,由制造者和販賣者將稅負轉移給消費者和購買者。類似香煙消費稅的還有其他消費稅、關稅、營業(yè)稅等稅種,它們的共同點在于,稅款可以加在商品價格上,通過提高產品售價的方法將稅負轉移給消費者,實現(xiàn)稅負轉移。
。ǘ┠孓D技術
逆轉技術多與商品流轉有關,納稅人通過降低生產要素購進價格、壓低工資或其他轉嫁方式,將其負擔的稅收轉移給提供生產要素的企業(yè)。納稅人已納稅款因種種原因不能轉嫁給購買者和消費者,而是轉嫁給貨物的供給者和生產者。比如,一個批發(fā)商納稅后,因為商品價格下降,已納稅款難以加在商品價格之上轉移給零售商,于是批發(fā)商就要求廠家退貨或要求廠家承擔全部或部分已納稅款,這時就會發(fā)生稅負逆轉。逆轉技術一般適用于生產要素或商品積壓時的買方市場。
三、稅負轉嫁籌劃技術的相關案例
。ㄒ唬┵徺I方的稅負轉嫁籌劃
企業(yè)之間的購銷交易很容易出現(xiàn)稅負轉嫁。在一些情況下,購買方在沒有付款給銷售方的情況下,要求銷售方先開增值稅發(fā)票,然后根據(jù)資金周轉的安排情況再付款給銷售方,這其中就會出現(xiàn)稅負轉嫁:購買方在沒有付款的情況下,卻取得銷項稅發(fā)票。如果將商品入庫,則可以申請抵扣增值稅;而銷售方把增值稅發(fā)票開給上游企業(yè)或購買方以后,就必須做銷項稅額處理,繳納增值稅。
(二)銷售方的稅收轉嫁籌劃
當然,作為銷售方也可以采取措施反轉嫁:其一,關于購買方與銷售方之間開具發(fā)票的問題,銷售方可以依據(jù)國家關于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有關規(guī)定向購買方講清楚,在沒有收款的情況下,不能開票給購買方;也可以通過雙方在各項活動中訂立一些條款來加以說明,譬如根據(jù)收到的貨款額來開相應金額的發(fā)票。通過以上措施,就規(guī)避了購買者的稅負轉嫁行為。
【案例】我國南方一些竹木產區(qū)生產竹木地板,這種地板的特點是清涼、透氣、加工制造簡單。但是與革制地板、化纖地毯相比較,顯得不夠美觀、漂亮。生產廠商將竹木地板的定價確定為每平方米20元。由于竹木地板只適用于南方潮濕地區(qū),北方多數(shù)地區(qū)無法使用(竹木地板易裂,怕干燥),市場需求量不大,結果造成竹木地板生產廠商只能簡單維持企業(yè)運轉。由于這在當時已被認為是很高的價格標準,所以有關稅負只能由生產廠商負擔。
后來日本人發(fā)現(xiàn)了這種竹木地板,經他們分析測定,這種竹木地板具有很高的醫(yī)學價值,使用竹木地板對維持人們體內微量元素的平衡起重大作用。因此日本及東南亞國家紛紛到我國南方訂貨,原來20元的竹木地板一下變成20美元。這樣,竹木地板的生產廠商大幅提高了利潤水平,其所負擔的稅金全部通過價格的提高實現(xiàn)了轉嫁。
(三)酒廠的稅負轉嫁籌劃
酒廠生產的酒類產品是一種特殊的消費品,需要繳納消費稅。從2001年5月起,國家對白酒業(yè)進行稅收政策調整,由原來的從價定率繳納方法改變?yōu)閺膬r定率與從量定額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即對每斤白酒在原來基礎上再按0.5元從量繳納一道消費稅。國家調整政策的目的是限制白酒的發(fā)展,整合酒業(yè)資源。
為了保持適當?shù)亩惡罄麧櫬剩ǔ5淖龇ㄊ蔷茝S相應提高出廠價,但這樣做一方面會影響市場,另一方面也會導致從價定率消費稅和增值稅的攀升。
有沒有實現(xiàn)稅負轉嫁的辦法呢?酒廠面對稅收政策的變化,應該想方設法轉嫁其高昂的消費稅負擔。下面分析兩種轉嫁方法:
1.設立多道獨立的銷售公司
許多酒類生產廠家都在政策調整后設立多道獨立的銷售公司,利用增加流通環(huán)節(jié)的辦法轉嫁稅負。由于酒類產品的消費稅僅在出廠環(huán)節(jié)計征,即按產品銷售給經銷商的價格計征消費稅,后續(xù)的分銷、零售等環(huán)節(jié)不再繳納。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引入獨立的銷售公司,便可以采取“前低后高”的價格轉移策略,先以相對較低的價格賣給自己的銷售公司,然后再由銷售公司以合理的高價進行層層分銷,這樣便可在確保總體銷售收入的同時減少消費稅的負擔。顯然,利用多道獨立的銷售公司,可以增加多個流通環(huán)節(jié),流通環(huán)節(jié)越多,轉移價格策略越容易實施。
2.市場營銷及廣告費的轉嫁
酒類生產廠家還有一種轉嫁稅負的手段,即將市場營銷及廣告費合理轉嫁給經銷商負擔,但酒類生產廠家要對經銷商做出一定的價格讓步,以彌補經銷商負擔的相關市場營銷及廣告費。由于這種費用的轉嫁方式,降低了酒類產品的出廠價,直接轉嫁了增值稅,降低了消費稅。對于經銷商來說,在銷售及其他因素維持不變的情況下,由于進價的降低會導致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減少,相當于經銷商負擔了生產廠家的一部分增值稅,而生產廠家負擔的一部分消費稅卻在轉嫁中悄然消失了。
對于經銷商多負擔的轉嫁來的增值稅,會因為經銷商營銷及廣告費用的增加減少所得稅而得到補償,當然補償程度會因為營銷及廣告費用的開支以及生產廠家降價的程度的不同而不同。